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1

各区县商务委,相关行业协会,各餐饮企业:

  为加强全市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促进餐饮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全市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餐饮企业超过6万家,量多面广,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隐患,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各区县商务委务必高度重视餐饮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作为餐饮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逐级明确责任,认真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餐饮行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区县商务委要在属地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各餐饮企业,协调、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安监、市政市容、质量监督和工商等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餐饮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排查食品卫生安全、消防、燃气、电梯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抓紧研究制定强化餐饮安全管理的行业自律规范,推动餐饮企业不断提高安全发展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会员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餐饮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三、严格落实餐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企业对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餐饮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体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结合餐饮企业实际,针对制作、营运、仓储、配送等重点环节以及操作间、库房等重点部位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定人、定岗、定位、定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各区县商务委、行业协会、餐饮企业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对凡是履行职责不认真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严肃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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